总体流程:科研人员 → 学院科研院长 → 科研处相关科室 → 科研处分管处领导
→ 1.综合科(科研合同专用章)
或
→ 2.综合科(审批信息盖科研处公章)→ 校办(大学公章)
网络具体步骤:
1.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,点击顶部菜单中的“纵向合作协议签审”。

2.在签审列表里,点击“新增”。

3.在新增界面里录入基本信息,上传待签审的协议文档,点击“暂存”,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”,并及时联系学院科研院长和科研处审核。

4. 科研处分管处领导审核通过后,系统将生成带审核号水印的协议书pdf。申请者打印出带审核号水印的纸质协议书,线下提交给科研处综合科1614室,即可加盖科研合同专用章。

需要盖大学公章的,申请者打印出审批信息(先到科研处综合科1614室加盖科研处公章),连同带审核号水印的纸质协议书,线下提交给校办2002室,即可加盖大学公章。

注:原则上,纵向合作协议的用章签审均需通过此网络流程办理。纵向合作协议、合作任务书(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外)一般均盖科研合同专用章。科研主管部门有特别规定使用大学公章的,从其规定。